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996公司简称:丰林集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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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71,848,507.54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184,850.75后,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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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人造板生产的公司之一,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领先的林板一体化产业集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的生产销售以及营林造林业务,通过“自建+并购”的方式继续夯实主业基础,稳步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推动公司业绩高质量发展。公司在广西南宁、百色和安徽池州拥有3家纤维板工厂,在广西南宁、广东惠州拥有2家刨花板工厂,合计产能规模达130万立方米(不含新西兰项目)。公司在广西拥有20余万亩速生丰产林林地。
(一)纤维板业务
纤维板生产、销售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产品为不同规格的中(高)密度纤维板。纤维板生产以林区三剩物、次小薪材等森林废弃物为原料,大大提高了木材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对解决我国木材资源紧缺、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求生产厚度为2mm~40mm不同规格的纤维板。“丰林”牌纤维板被评为“广西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精品人造板”,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家具、木地板建筑、装潢、中高档车船装修、工艺制品、高级音响、乐器和电子行业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的安徽东盾木业有限公司(即“池州丰林”)系公司首次在华东地区设立生产工厂,弥补了公司在华东市场覆盖能力有限的短板。同时,池州丰林的优势产品薄款纤维板与公司现有产品形成互补,使得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得到增强。上述股权收购事宜于2018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同时将安徽东盾木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安徽池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池州丰林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实现纤维板销售收入8.60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6%。
(二)刨花板业务
刨花板是以次小薪材和三剩物等为原料生产的优质环保型人造板,属资源综合利用的国家鼓励类环保产品,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家具制造、室内装饰、建筑装潢、音箱等各种不同领域,产品主要在华南地区销售,并销往全国各地。
报告期内,公司对下属南宁工厂原纤维板生产线拆除技改,建设一条年产30万立方米超级刨花板生产线。本次技改项目突破传统刨花板的生产理念,采用国际最新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技术,对定向刨花板的核心技术进行创新,将实现产品密度更低、能耗更低、性能更优。同时本项目将采用无甲醛添加生产刨花板的装备和技术,可实现刨花板产品无甲醛添加制造。该等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对推进公司及行业人造板产业升级,实现公司做大做强人造板业务,保持企业品牌和行业龙头地位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实现木材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次技改项目首板已于2018年3月15日顺利下线,试生产后预计于2018年二季度投产。
报告期内,公司新西兰卡韦劳年产60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7亿元。新西兰项目是在国家实施“林业走出去”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公司结合自身战略目标,积极探索如何“走出去”,将促使公司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丰富的管理经验、领先的环保控制标准以及现代化的生产设备与新西兰丰富的林木资源相结合,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生产出高环保、高附加值的产品,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不断为公司下游高端客户以及广大投资者创造价值,显著推动丰林实现“中国领先、世界一流”的战略目标。
报告期内,实现刨花板销售收入2.76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1%。
(三)营林造林业务
公司营林造林业务包括速丰林种植、苗木培育及林木(苗木)产品的销售,可为纤维板、刨花板制造提供配套原材料。营林造林是公司业务经营的上游环节,公司通过不断优化树种结构,采取科学、合理的营林造林措施,努力提高林分质量和增强抗风险能力,使森林资源培育与人造板制造及其深加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营林造林是打造“林板一体化”产业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基础,对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10多年的营林造林,公司在广西南宁、百色、环江等地营造速生丰产林20余万亩,并取得FSC认证。公司速生丰产林主要树种为尾叶桉、尾巨桉、马尾松、杉树等。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特点及发展展望: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林业产业。其中,主营业务纤维板、刨花板生产和销售属于林业中木材加工业的细分行业——人造板制造业;营林造林业务属于林业的细分行业——林木的培育和种植业。
木材是与钢铁、水泥、塑料并列的四大建筑材料之一,是其中唯一可再生的、具有亲人性的重要材料。木材资源的需求,与人的基本需求——衣食住行中“住”的需求紧密相关,是具有长期持续性的需求。但天然木制品的资源利用效率很低,而人造板产品以林区三剩物、次小薪材等森林废弃物为原料,大大提高了木材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很好地解决了资源与发展的矛盾,对缓解我国木材资源紧缺局面、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我国人造板产量过去10年年均增速接近14.6%,于2016年首次突破3亿立方米,消费量过去10年年均增速接近15.5%,是世界人造板生产、消费和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国。但是,我国人造板行业存在市场集中度低、行业格局分散、低端产品充斥市场、同质化竞争激烈等问题。随着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和日益严格的督查监管,我国人造板行业逐步由总量扩张向结构优化转变,技术加速升级,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加快,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部分有实力的大型人造板企业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寻求要素和市场整合,逐步向森林资源富集的国家转移产能,开拓市场。一批装备水平高、市场信誉良好的企业成为人造板生产企业龙头,辐射带动作用增强。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人造板生产的公司之一,依靠管理、技术和人才方面的深厚积淀,长期以来坚持以优质、环保和创新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在同质化的市场竞争中坚持走定制化、差异化的柔性生产发展道路,成为业内专注于人造板行业的少数上市公司之一,在装备技术、工艺制造、环保控制、运营效率、精细化管理等各方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生产的丰林牌纤维板和刨花板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良好口碑,深受下游定制家具厂商的青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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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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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四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05万元主要系确认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费用3,315.26万元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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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2亿元,同比上涨4.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亿元,同比上涨35.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上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顺应家居消费升级的趋势,抓住环保、安全和质量方面高标准的高端产品需求的持续增长,发挥公司在精细化管理方面的核心优势,主动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集中生产和销售镂铣板、无醛板、加密板等高附加值产品,同时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大幅提高对大型定制家居厂商的产品直销比例,从而在没有新增产能的条件下稳步提升公司毛利率水平,其中公司刨花板产品在业内新增产能大量投放市场使得刨花板行业平均价格面临下行压力的环境下,其毛利率仍然提升明显,且年底实现几乎零库存,凸显了公司产品的强大竞争力和业内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人造板产品产销两旺、供不应求,使得公司资产周转能力较强,应收款项、存货等均控制在较低水平,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健康,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16亿元,同比增长32.24%。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式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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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1)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色丰林”),(2)广西丰林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林业”),(3)南宁丰林苗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苗木”),(4)广西丰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供应链”),(5)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人造板”),(6)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木业”),(7)广西上思华夏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思丰林”),(8)丰林木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丰林”),(9)FENGLINWOODINDUSTRY(NEWZEALAND)CO.,LIMITED(以下简称“新西兰丰林”),(10)广东奕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宏化工”),(11)南宁广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化工”)。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八。
董事长:奚正刚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5日